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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国庆假期各食堂营业时间的通知
2014-01-02 刘莹 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满足广大师生的就餐需要,国庆假期(10月1日—10月7日),饮食服务中心第一食堂、第三食堂停业,第二食堂及第一食堂二楼的回民餐厅正常营业。请值班教师到第二食堂签字就餐。

第二食堂营业时间:

早餐:7:30—8:30

午餐:11:00—12:30

晚餐:16:00—17:00

第一食堂二楼回民餐厅的营业时间为7:00—19:30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后勤管理处 

2013年9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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