舍 务 简 报
哈金院后勤.舍务中心 2013年10月17日
寝室检查通报
为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用电管理,10月14日、10月15日舍务中心与保卫处消防科联合对学生寝室进行了安全检查,检查中发现一些同学无视住宿管理规定,在寝室内使用、存放违规电器,室内无人充电器、插排不拔,更有甚者在寝室内开设各类店铺进行经营活动,给寝室安全管理埋下隐患。
现将相关寝室名单公布如下:
金融系:
中区2#楼202寝 加热杯1个 存放 12级
西区B#楼201寝 电褥子1个 存放 11级
西区B#楼205寝 插排未拔 11级
西区B#楼206寝 插排未拔 11级
西区B#楼208寝 卷发器1个 存放 11级
西区B#楼209寝 插排未拔 11级
西区B#楼210寝 充电器未拔 11级
西区B#楼211寝 插排未拔 11级
西区B#楼212寝 插排未拔 11级
西区B#楼213寝 电熨板、卷发器 存放 11级
西区B#楼302寝 插排未拔 11级
西区B#楼305寝 插排未拔 11级
西区B#楼306寝 电熨板1个 存放 11级
西区B#楼307寝 插排未拔 11级
西区B#楼308寝 麻将、插排未拔 11级
西区B#楼310寝 电熨板1个 存放 11级
西区B#楼311寝 插排未拔 11级
西区B#楼313寝 插排未拔2个 11级
西区B#楼312寝 违规灯头 使用 11级
会计系:
中区 2#楼204寝 吹风机 存放 12级
中区 2#楼310寝 经营美甲店 12级
特此通报!
请各系针对上述情况予以重视,应给予相应的处理。

抄报:彭院长、徐院长、学生管理处、后勤管理处、保卫处、各系
舍务中心2013年10月17日发